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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真哪噠專欄:你是以撒還是利百加?聖經家庭裡的哀與愁】

【真哪噠專欄:你是以撒還是利百加?聖經家庭裡的哀與愁】

以撒和利百加婚後許多年沒有孩子,神垂聽以撒將近20年的禱告,終於利百加生下了一對雙胞胎。利百加生下兩個兒子的時候,以撒年正60歲。然而,成為父母是另一所學校。「孩子們在利百加腹中 彼此相爭,她就說:『若是這樣,我為甚麼活著呢?』她就去求問耶和華。耶和華對她說:兩國在你腹內;兩族要從你身上出來。這族必強於那族;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。」(創25:23-24)兩兄弟在母腹裡就大打出手,雙胞胎出生以後,父親以撒偏愛以掃、母親利百加喜愛雅各,夫妻關係與親子互動產生了問題。當兩個男孩子在家庭生活中產生爭執,父母的處理方法與態度需要有神的智慧。

■不可偏寵與袒護孩子
從「你只管聽從我的話」(創27:13)來看利百加對雅各的影響,明顯地,偏愛是嚴重的問題。可能利百加像「直升機父母」,盤旋在雅各身旁,無微不至地管理他生活中的各種細節;每 當雅各遇見任何困難,總會幫他應付一切。然而,以掃與雅各在領受祝福一事上所面對的,不只是偏寵的問題。在屬靈的層面上,把長子繼承權給予幼子,反映出神對這個家庭的旨意是:族譜要由雅各傳下去,而不是以掃。結果:雅各憑詐騙手段盜得長子繼承權與祝福之後,就離家遠避兄長以掃既怒且恨的報仇雪恨。
雅各為他內心的詭詐,付出了20年的艱辛代價。以撒也不是完美的父親,由於他喜愛「美味」,免不了任性而為,可能缺了點節制。最終在給以掃和雅各的祝福事件裡,以撒明顯地違背了神的旨意。

■要培養感情的連結
愛孩子是天性與感情,「如何愛」孩子則是智慧。以撒是聖約之子、是亞伯拉罕與撒拉憑應許生的兒子,將承繼父親所有的產業。以撒是家中最被寵愛的孩子,是撒拉的奇蹟嬰兒,他與撒拉的關係非常緊密。亞伯拉罕是個肯自我犧牲、滿有憐憫又極為忠誠的人,但他處於複雜的家庭關係中,夾在夏甲和以實瑪利、撒拉和以撒兩對母子當中生活,要能妥善地處理親子關係,確實需要神的智慧。而亞伯拉罕與以撒的父子關係,的確也影響了以撒與雙胞胎兒子的親子關係。

利百加在等待孩子出生的過程中,還能與謙讓的丈夫和睦相處,一旦夫妻對教養孩子的意見相左,問題就會越演越烈。除非夫妻兩人皆願謙卑、捨己,讓主的旨意成就。父親在家庭中居於領導地位,應該去除權力意識,對妻子以誠相待。以撒如亞伯拉罕,曾以私利及自我保護為前提,背棄妻子、否認妻子(創26:6-11),並偏愛長子,他 與利百加各自挑選一個兒子去疼愛,他們的壞榜樣也模塑了雅各對兒女偏愛的態度。雅各也偏愛拉結所生的兒子約瑟和便雅憫。對於「父
母與孩子培養感情連結」而言,以撒未培養與雅各的感情,利百加未培養與以掃的感情,他們夫婦應當刻意地、公平地與兩個孩子都培養良好的感情連結。可見這對不完美的父母引發了家庭的爭端。

■要認識兒女的優缺點
以掃的個性粗線條、愛打獵,雅各的個性不認輸、硬要得到自己 想要的。兩兄弟的性格截然不同。創世記25章記載以掃失去長子名 分的故事,是要解釋他失去祝福的原因;因為他不珍惜這神聖的身分,不配成為長子。雅各用計謀騙取長子的名分,證明他想要得這神聖的名分。雅各的作為一方面顯露人性的貪婪與邪惡,另一方面也顯示神背後的護佑,藉著人心的動機,使祂的旨意得以成就。當以掃出賣長子名分,他就失去神應許亞伯拉罕的福,而雅各就成為祝福傳承 的媒介。

雅各為人安靜、處心積慮、常住在帳棚裡,他用欺騙奪來祝福之後,就開始承擔欺騙的後果。雅各的名字是「抓」的意思,他在母腹中與以掃相爭,出生時抓住哥哥的腳跟,長大後用詭計抓長子的名分,又用欺騙抓父親的祝福,再後又抓拉班的牲畜,最後他抓神的祝福(創32:24-32)。「抓」表示強烈地「要」,不只是慾望,而是以行動來爭取。「抓」帶著「搶」與「奪」的意味,表示不管對方的利益與感受,只顧自己的利益。與「抓」相對的是「輕看」,以掃因輕看 長子的名分,就輕易地把它賣給雅各。對以掃來說,肉體立時的需 要比抽象的長子名分更實際,暫時的滿足比永恆的價值更重要。以掃 看重的是那看得見的,所以他失去那存到永遠的祝福。作為神所揀選的人以撒,他眼目昏花,因利百加直接得到主的啟 示,後來得到證實(創25:23),並從她設法使次子雅各得著彌賽亞的 祝福的事上,突顯出她勇敢、信心與堅決的本性。因著「臭味相投:耍小聰明、圓滑、詭詐」的性格,利百加和雅各這對母子,建立了更 好的感情連結(attachment)。以掃因父親為雅各祝福,就怨恨雅各。「怨恨」這字在希伯來文是指「強烈的、長久持續的敵意」,這種怨恨 通常從不肯饒恕的心而來。以掃沒有檢視自己的內心是否正直,或 反省自己對失去祝福是否要負責任,只看到雅各的錯,因而萌生企圖殺弟弟的意念。正如該隱當初對待亞伯的方式,只看到對方給自己帶來不公平,而忽略反省自己的動機與行為是否有不蒙神悅納之處。所
以,當兒女所言所行不合乎神的旨意時,父母應當溫柔堅定地盡到引導孩子悔改歸正的責任。

■要糾正兒女不端的行為
希伯來人的父親對兒子有屬靈上的權柄以及屬靈的榜樣,要幫助孩子屬靈的發展,教導律法書、帶領他們走正路、管教孩子的錯誤、教導孩子學習技巧,以便繼承父業,且安排兒女的婚事、為他們祝福。母親對兒女的婚姻同樣有責任,理想上以同宗族或同支派為主要對 象。由於宗教的理由,禁止娶外邦異教的女子為妻(出34:14-16;申 7:3-4),從以掃娶外邦女子為妻打破禁忌來看(創26:34-35),也暗示他桀驁不馴的性情。

(1) 與外邦女子結婚是與社區為敵,玷污了神與以色列的盟約。
(2)婚姻是維持聖潔敬虔的後裔,安定家庭、人與人之間的信任。
(3)一個人的背叛是敵對神與人的盟約,神拒絕道德背叛的後 裔。
(4)在有背叛行為之前,心靈已經先背叛了。
利百加作為一位典型的家庭主婦,在族長施行祝福的神聖事上,如果她不先摧毀與丈夫的關係,本可以坦然和以撒商量這事,指明以掃的性格不適合當族長、不應得這祝福;在以撒年老和眼目昏花的情形下,她可以幫助以撒,提醒他「神曾對這事的啟示: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」。依照利百加熱切的信念和精明的眼目,其實她不必私下用手段為次子雅各去謀取祝福。利百加的例子成為家庭主婦的鑑戒,不要使自己陷入詭詐和耍手段的罪中;又因她疏於管教兒子,也沒有糾正雅各的欺騙行為,反而鼓勵和幫助他,導致雙胞胎以掃與雅各兩兄 弟不和睦,彼此為敵,利百加身為母親應對此負責。可見,家庭門 訓的功能為要遵行神的旨意,使父母和孩子之間的互動關係,在親職教養的過程中達到信仰傳承的目的,這也證明:基督徒家庭親子之間 具有合神心意的關係,才是家庭門訓的引擎。

縱觀以撒和利百加的家庭,可以看出父母對子女親職教養的重要。上帝設立父母作為家庭的屬靈領袖,父母有教導兒女認識神、敬畏神和順服神的屬靈責任。以撒故事的重點,在於亞伯拉罕之約的祝福的確傳給了以撒,以撒在利百加的堅持之下,將神的應許之約傳給 了雅各;約瑟經過長達13年的患難之後,也承受了以色列的祝福。耶和華與以撒同在,與以色列(雅各)同在,也與約瑟同在。神應許與祂子民同在的發展,在於被揀選的器皿是敬畏神,不以別的代替神。亞伯拉罕順服神獻上以撒的試驗,與耶穌要求門徒愛神勝過家庭 和一切所有來跟隨祂(路14:26-27),兩者是極其相似的。

本文摘自【教會沒有不增長的理由:怎樣教出「信」二代?】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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