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利賽人遵守“口傳律法”的傳統,也守摩西律法。他們算是品德高尚,列於上流社會的人物。有這麼一位,尊諱西門,聽說有個加利利遊行的拉比在本城傳道。本來法利賽人只同官方祭司來往,盡量少跟施洗約翰那類先知打交道,但接待遠人是好事,不妨勉強應付一番—請他來吃個簡單的午餐 吧!他差個來自鄉下的僕人去,通知耶穌的小加利利佈道團。耶穌就答應受邀光臨了。
主周流四方行善事,徒步遠來,腳上沾滿塵土;按當時當地待客的規矩,應該叫僕人為耶穌洗腳;如果由主人或主婦洗腳,自然更顯得格外親切熱情。但西門沒 有想到,或不想那麼作。作為客人,耶穌進門來,西門竟然沒有上前熱切的擁抱親吻,或許僅是互握右手行相交之禮。在入席之前,連用油膏抹尊貴客人頭的禮節,也一併忽略了,說明在“高貴”的主人眼中,耶穌是怎樣的地位。
這一切的簡慢,主耶穌都沒有表示介意。難道祂就那麼飢餓,急於接受那頓午餐嗎? 在這時,出現了一位“不速之客”。其實,更該說是“不速之主”。甚麼?不速之客是不請自來的女人,誰想,她竟然幫忙起主人來,盡地主之誼—哪裏來的不速之主呢?是有一個未受邀請,也不合格被邀請,自來的女人。當各人都面對放 置食物的低几欹臥,左手支頭,右手取食;席間各人的腳,自然就伸在外邊。
那城裏有一個女人,是個罪人,知道耶穌在法利賽人家裏 坐席。就拿着盛香膏的玉瓶,站在耶穌背後,挨着祂的腳哭,眼淚溼了耶穌的腳,就用自己的頭髮擦乾;又用嘴連 連親祂的腳,把香膏抹上。(路七:37-38)
那女人靜悄悄的進來,主人當作而缺少的,她幫助補足了,而且補得那麼完美。就在耶穌旁邊的主人西門,把這一切都看在眼裏,毫不為那女人的幫忙領情。其實,西門知道這 “名女人”,可是聲名不佳,很看她不起;定她是“罪人”,那麼,應該不讓她接近耶穌。但西門沒有。主人西門心知肚明,留意要考察耶穌的反應如何。三人知道,無人說破。
那女人知道耶穌的午餐約會。主人西門知道那女人的狀況。耶穌知道西門的存意,和他的道德狀況,以及那女人的狀況。
西門心想:“這鄉下拉比若是先知,必知道摸他的是誰,是個怎樣的女人,乃是個罪人!”(路七:39) 耶穌說話了。這表明祂不但知道這女人是個罪人,也知道 另一個罪人作如何想。世人只把犯罪失敗的,稱為“罪人”;犯罪成功,遮掩有方的,就另眼看待,叫作善人。西門正想與罪人保持距離,耶穌用個比喻,把這二人拉在一起:他們立足 點相同,實際的情形同樣是“無力償債”—欠遵行全律法的 債。耶穌的比喻,是說到兩個人,通常分別叫善人與罪人。 耶穌先徵求主人同意,開始了祂的話。
“一個債主,有兩個人欠他的債;一個欠五十兩銀子,一 個欠五兩銀子。因為他們無力償還,債主就開恩免了他們 兩個人的債。這兩個人,哪一個更愛他呢?”(路七:4142)
耶穌問:“這兩人,哪一個更愛那位仁慈的債權人呢?”
西門日子過得不錯,沒有欠人債的經驗。他沒有感覺,只憑推想,不是合格的見證人;他回答說:“我想,嗯,是那多 得恩免的人。”
但耶穌是用推證的方法,指出那“多得恩免”的人是誰。耶穌對那女人說:“你的罪赦免了!”(48 節)不是說,她付出代價多換得恩免;也不是說,“我們可 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”(羅六:1)。只是說,她肯付出那麼多,就是多得恩免的見證。
五兩笑五十兩!一個欠五兩銀子,一個欠五十兩銀子。同是欠債的,沒有理由誇自己只欠五兩銀子,比那欠五十 的好得多。他們的立足點一樣—“他們無力償還”,同樣需要得到債權人的赦免。比喻和餐會,都到此結束。席終客散。那麼多在場的人, 誰是第三,第四債戶:舉手!也許,有人還不知道;在許多年後,欠債未還至今,加上利息,會負欠更多。比吃飽更重要的,是這事件對我們的教訓。中國有句成語:“五十步笑百步”。其來有自,是說在戰爭中敗績,許多戰士臨陣逃跑;有人跑得快,有人跑得慢。那落後的人笑跑得更遠的人:“你膽怯鬼,就知道勇於向後轉,逃,跑了一百 步!你是罪人!我比你勇敢得多,只跑五十!”都是敗兵,誇得啥勇敢!
教會中有人,愛批評別人:“他未信主以前,有多麼敗壞!”是不應當的。相反的,也有人以為從前是罪魁,悔改信主後,不求進步,就妄想合格作領袖;更惡劣的,有人依然故我,“仍在罪中,叫恩典顯多”。希望我們不要學西門,自以為義,擺善人面孔,欠五兩笑五十兩。這些反常的錯誤,同樣的立足點:需要悔改。求主憐憫!
摘自《#大哉生之問:怎樣活得好?》
《#大哉生之問:怎樣活得好?》
于中旻博士 著